《便于维修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用照明装置》团体标准正式发布


发布时间:

2021-11-12

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团体标准《便于维修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用照明装置》已于近日发布,并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实施。

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团体标准《便于维修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用照明装置》已于近日发布,并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实施。

  该标准由武汉旭升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、武汉久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、武汉馨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武汉绿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武汉浪浪欧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草,规定了便于维修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用照明装置的术语和定义、结构及原理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,适用于便于维修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用照明装置的生产及检验。

  该标准在灯具要求中提出,灯具的设计和结构应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安全地工作,对人或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,通常要用所有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;发光时的显色指数不小于60;气体放电光源灯具的寿命应不低于25000h,固态光源灯具的寿命应不低于50000h;LED灯具应符合安全可靠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节能环保和维修方便的要求;LED灯具的控制装置应便于现场更换和维修,光源宜便于更换。

 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,该标准提到,照明装置的亮度不仅要达到适当的标准,以便能够让车辆准确推入和推出停车点,更要足以照亮所有停车点,让使用者在启动单车扫码、停车归还过程中更加方便快捷。

  此外,该标准在照度、节能、环境等要求中也提出,照明设施所产生的照明效果与设计应符合实际使用情况;灯具的能效等级应不低于二级要求;照明装饰在-40°C~50°C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,且应满足具体使用地的环境温度、湿度、灰尘和腐蚀性等其他特殊要求。

  在城市照明微亮化改造如火如荼进行的今天,《便于维修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用照明装置》的出台,将为照明企业参与城市公共设施照明建设提供新的渠道,赋能全国照明产业与基建事业的融合发展。